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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独立”真相——再论《谁是卖国者?》

  李敖

  我在《千秋评论》第十期发表《谁是卖国者?》揭发国民党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事。当时签这卖国条约的是外交部长王世杰,在签约之前,先经宋子文、傅秉常、蒋经国、胡世泽等在苏联洽谈细节。据国民党御用史家、并且看过国民党秘密档案的梁敬錞在一九四五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与其内幕真相》所述,宋子文告诉斯大林: 

  任何中国政府均不能割弃领土而存在,尤以国民政府自孙总理起,即向全国人民灌输领土完整之观念,更不能割弃外蒙古。且外蒙古如可割让,西藏问题,必立继起,英国如控西藏,对苏亦有不利。斯大林对此虽似同情,但谓不妨先立密约,俟日本投降后再行公表。又谓外蒙乃苏联西伯利亚之防卫线,如外蒙是中国领土,苏联势必不能在彼驻兵。宋子文以事逾训令范围,必须先向蒋委员长请示。 

  为什么要“请示”呢? 

  为什么要请示呢?因为宋子文他们抵苏之前,还不知道问题的关键在外蒙古,梁敬錞说: 

  对苏交涉方针,在子文离渝以前,中国政府本已议有宿案,当时众意所集,多谓谈判难关,将在租界Laees与优越利益Eminent

  interest之两点,外蒙问题拟不置议,此与苏联“维持外蒙现状”之要求沿非正面枘凿,或易就绪,遂未深筹对策,今僵局发生,乃在外蒙,故子文散会后,即将外蒙交涉提出三种意见电渝请示:()准苏联在同盟期内,驻兵外蒙。()予外蒙以高度自治,并准苏联驻兵。()授权外蒙军事内政外交自主,但不得脱离宗主国。 

  但是,外蒙古问题出现后: 

  宋子文久候训令不至,乃请蒋经国先生径谒斯大林,作会外接洽,在斯(大林)、蒋(经国)谈话中,斯大林虽承认中国实有不能割弃外蒙之理由,但仍持其保卫西伯利亚之观点,不肯让步。又谓:中国无力驱逐日本,既要苏联帮忙,自应接受苏联之要求。凡此强横之论,固皆不足重述,但下列数语,则美国今日,似应加警惕,斯大林说: 

  老实告诉你,(指经国先生)我要外蒙古,是基于军略上的观点……倘使有一个军事力量从外蒙古向苏联进攻,西伯利亚铁路一断,俄国就完了,……你说日本和中国没有力量占领外蒙古,来打俄国,但是不能说就没有第三个力量出来这样做。 

  这第三个力量是谁?经国先生追问,是不是美国?斯大林朗然回答“当然”。 

  梁敬錞写道: 

  斯大林之真意,虽已探明,而重庆之新训令迟至四日仍未到达,宋子文似因无法再缓,乃即以其上述“高度自治”之办法,提出第三次会谈。

  第三次会谈,为七月七日,时间自下午十一时至十一时四十五分,宋子文指出原协定只有“维持外蒙古现状”之文,并不承认独立之说,斯大林谓曰:外蒙今日,已日“人民共和国”,故其现状,即是独立。宋子文提出中国愿畀处蒙以高度自治之地位,使其军事外交方面,可以自主订约。则苏联尽可与外蒙订立驻兵之约,以达其防卫西伯利亚之目的。斯大林仍不可,且出示中苏同盟条约草案四种,一为友好同盟条约,一为中东路南满路协定,一为旅顺大连协定,一为外蒙独立宣言,宋子文以外蒙独立宣言,如不解决,中苏盟约,无从讨论。双方辩难,至为炽烈,如左: 

  宋:外蒙问题,吾人已有现实之建议。

  斯:此建议并不现实。

  宋:自我政府视之,则属现实。

  斯:然则吾人未能同意。

  宋此为予所接到之训令。

  斯:容吾人与此结束。

  宋:阁下不能了解吾人之立场,至为遗憾……

  斯:阁下不能了解吾人之立场,亦至遗憾,容吾人到此为止。 

  显然的,斯大林态度强硬,明着告诉老K,你不卖国:一切都免谈! 

  并没有要你卖这么多! 

  在这种情况下,老K终于示弱了: 

  蒋委员长于七月四日接获宋子文三日第二次谈话报告后,五日返渝,六日召集高级幕僚,盱衡全局,通筹审议,当晚发出训令,其电文要旨如次: 

  ()  外蒙独立问题,须待我国国内真正统一,领土主权真正无缺,行政真正完善,始能考虑。

  ()  苏俄如能保证东三省领土主权之完整,不支持中共之割据,不鼓励新疆之叛乱,则

  ()  中国政府愿意自动提出外蒙独立议案经外蒙公民投票许其独立,但此宜俟抗日胜利后,始能办理。

  ()  大连应为自由港,旅顺应作中苏共用军港,铁路干线,应有中苏共营,但管理权仍在中国。 

  电中谓“此系中国最低之期望,如无切实保障,则牺牲无益,即可相机中止交涉,先行回国,俟报告后,再复苏联”辞意坚决,嗣后又于七日续发两电,均同此旨,并有此是一劳永逸之指示。 

  照老K的自圆其说说法,外蒙古独立是因美国在雅尔塔会议上私下答应了苏联,以致不得不屈从,但是,照梁敬錞所说: 

  外蒙独立所以成为问题,系由于“维持现伏”一语之解释。此解释罗斯福与斯大林便已不同。罗斯福面请魏道明大使转告蒋介石,谓在维持外蒙现状之下,中国仍有宗主权。 

  可见美国并没有要你卖国卖这么多!据王世杰、胡庆育《中国不平等条约之废除》。有这样一段: 

  雅尔塔协定规定:“外蒙(“蒙古人民共各国”)的现状应予保持”。我方认为这只是早明当时的情势:即蒙古自称独立,中国中央政府没有承认,中国对蒙古的宗主权仍然存在。可是斯大林却坚说“现状应予保持”几个字放在括弧里的“蒙古人民共和国”一名词之后,其意义乃系外蒙的“现状”即是“蒙古人民共和国”,保持“现状”即是保持外蒙的“独立”地位。谈判开始时,我方坚拒承认外蒙独立,斯大林则以外蒙问题如无法获获致解决,则条约不能订立相要挟。嗣我方以外蒙问题既为中苏关系症结之所在,为中苏共同利害与永久和平计,我在原则上承认外蒙独立,但须:()由外蒙人民举行公民投票,决定其愿否独立;()俄国声明尊重外蒙独立;()应明白划分外蒙与中国之边界,以杜纷扰。关于疆界问题,我方最初主张以丁文江等所绘外蒙地图及一九二六年苏联旧图之边界为界线,斯大林表示不能接受,亦不愿于换文中作任何关于疆界之声明,我方坚持,苏方让步,并决定“以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可见老K当时明明也“认为”中国至少有宗主权。由此反证,老K卖国连宗主权都给卖了,显然是杠上开花式的卖法,如今怪老美,但老美并没要你卖那么多啊! 

  官样文章出笼 

  老K既然“愿自动提出外蒙独立议案经外蒙公民投票许其独立”,剩下的问题,就是官样文章了。官样文章可分两类,一类是国民党政府对苏联的,一类是国民党政府对中国人民(包括外蒙古人民)的。

  在国民党政府对苏联方面,首先有所谓《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全文如下: 

  部长阁下: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本部长顺向

  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王世杰(签字) 

  官样文章去后,苏联有所谓《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全文如下: 

  部长阁下:

  接准阁下照会内开: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独立,即以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外蒙)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

  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签字) 

  老K明明出卖了外蒙古,却说“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其谎言无耻,真是中外罕见。 

  如此参观 

  在国民党政府对中国人民(包括外蒙古人民)方面,另一类官样文章是如何完成“公民投票”假戏的,以便使国民党得以御卖国之责。演出这幕假戏的国民党代表是雷法章。据一九五七年出版的《中华民国名人传之四》,雷法章“湖北汉川人,生于民国纪元前九年,民国十二年,毕业于华中大学文学院教育系,旋即应聘入天津南开学校服务;廿一年,转赴青岛教育局局长,在职六年,建树良多。廿六年,抗战军兴,先生开始随军转移,从事敌后工作,初任山东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继又调兼民政厅厅长。卅一年,改任农林部政务次长。卅三年,调任内务部常务次长。抗战胜利后,转任渐江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卅七年,又调任考试院秘书长。四十一年六月,复膺待命,出铨叙部部长,以迄于今。”雷法章当年被派到外蒙古去“参观”时,他的身份,正是内政部常务次长。

  一九八一年三月,雷法章在《东方杂志》上发表《奉派赴外蒙参观公民投票之经过》,有回忆如下: 

  抗战胜利以后,中苏签订条约。政府同意外蒙古完成法津手续之后,允许其独立。而所谓法律手续,即是举行外蒙公民投票。至于投票之筹备与执行,均由外蒙当局,自行主持,政府不予过问。仅在举行投票之际,遣派代表前往参观。法章为政府派往外蒙“参观”公民投票之代表。而非“监督”投票之代表。监督者,有指挥纠正投票工作之权,并有判定其是否合法之责。而参观者,仅有观察其实际情况,详实报告政府之使命。对于投票工作之进行,并不能主动干涉。法章之任务,属于后者,且奉派之后,迭次晋见先总统蒋公,即当时国民政府主席。奉谕,代表政府参观投票情形,兼可考察外蒙政治社会情况,而不与外蒙当局,进行任何交涉。关于投票一事,只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任何声明。关于外蒙古独立问题,则应促请外蒙当局,派遣代表团至渝,与我外交当局商定之,在居留外蒙期间,一切言语行动,务须特别审慎,避免发生任何枝节。法章外蒙之行,即在奉行此项使命。归国后所提出之报告,亦在上述使命范围之内,并无逾越。参观与监督不同,任务范围亦大有差异也。

  政府遣派参观外蒙公民投票之代表,虽为法章一人,而奉派与法章同行赴蒙者,尚有十一人。居留库仑六日,实地参观投票情形,并考察外蒙各种事业情况。归国之后,编制报告,赍呈中央。该报告共分四节,都六千言。一为在外蒙古工作概述,二为外蒙古公民投票情形,三为在外蒙古各种参观情形,四为参观后之感想。内中对外蒙当局甘受苏俄诱编,而不自觉,以致背叛祖国,附庸苏俄,以及苏俄对于外蒙施行军事、政治、经济、文化侵略、控制外蒙政权各节,叙述颇多。因苏俄侵蒙,人所共知,法章赴蒙参观,所得实际认识尤为深切,据实报告政府,乃责所应当,焉能有所忽漏。

  关于公民投票情形,除详细报道其办理之程序、方法、与手续而外,并特别指陈“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严密,乃显然之事实也。”及“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字方式表示赞成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故此项过程纯系掩耳盗铃之举”等语,报告中央。至于当年政府公允许外蒙独立,系根据中苏条约之规定,事关政府适应当时国际情势之最高决策,初非依据法章之报告,而所作之决定,事理甚明。因原报告系属秘密文件,政府始终未予公布。是以除外交当局外,鲜有知悉其内容者。

  苏俄侵略外蒙,而又欺骗世界,迫使我国承认其独立,本为一复杂万端之国际大事。政府当年抱定忍辱负重之宗旨,从权应变,实具有重大苦心,不容否认,法章奉命之后,深感责任艰巨,不敢稍有错误。在蒙时慎重将事,归国则忠实报道。唯除书面报告政府,并口头备供咨询外,对外未发表任何谈话,或书面声明,藉保机密,即如中央大学与中央政治大学,曾数次邀请,作公开讲演,均经婉谢。而奉最高当局面谕,预定在中央纪念周之报告,亦未果行。…… 

  雷法章又说: 

  回忆法章从政,逾二十年。忠党爱国,笃实谨慎,为生平素志,从未曾取巧亏职,自背良心。先是,主持青岛市教育,当九一八前后,推行爱国教育,不遗余力,差幸卓著成效。当地日本官民,竟目为排日巨头,攻击甚力,必欲去之而甘心,此为青市同胞所周知之事实。抗战发生随沈主席鸿烈,任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兼民政厅长,继并代理主席职务。号召青年,争取民众,从事游击战争,树立敌后政权,破坏敌人统治,日军竟悬赏伪币百万元,求购法章首级。其衔恨之深,可以想见。凡此种种,当足以证明法章忠于国家之事实。抗战胜利之后,奉派赴外蒙参观公民投票,深入塞外不毛之地,代表政府办理此一忍辱负重之历史任务,体念国家付托之事,安肯违心论事,丧权辱国,自毁历史哉?

  苏俄强暴,举世愤恨。政府今日从事反共抗俄,胜利在望。光复大陆之后,拯救名存实亡之外蒙古,当为急要之图,惟是已往史实,本有其时代背景,非可一笔抹杀。法章确信当年政府当局,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之自尊心,与保存民族光荣历史之自信心,远在任何爱国志士之上。然所以必采断然处置,允许外蒙独立者,当有其万不得已之理由与苦衷,非局外人所可了解者,吾人信仰领袖,拥护政府似已勿庸于再议。法章才识谫陋,谬膺政府派遣,曾为参与此重大国事有关事务之一员,鉴于当时情况,难以得人了解,易生误会,用为说明实际情况于上。 

  奉命谕,不吭气 

  雷法章这一回忆,令我们长了不少见识:

  第一、在“公民投票”结公布之前,外蒙古是中国领土,外蒙古人民是中国人民,在“完成法律手续”之前,自然当受中国政府管辖。中国政府派中央大员去,理该是“监票”,怎么可以是“参观”?“投票之筹备与执行,均由外蒙当局,自行主持,政府不予过问。仅在举行投票之际,遣派代表前往参观。”这叫什么话?

  第二、雷法章说“奉派之后,迭次晋谒先总统蒋公,即当时国府主席。奉谕,代表政府参观投票情形,兼可考察外蒙政治社会情况,而不与处蒙当局,进行任何交涉。关于投票一事,只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任何声明。”这又是奉命放水了。

  第三、雷法章报告中已指出“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字方式表示赞成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帮此项过程,纯属掩耳盗铃之举”等语,则所谓“公民投票”之说,在老K大员的眼里,也是不足采信的假戏,这一点自为老K所深知。深知而要瞒天过海,就只好封锁真相。于是:“因原报告系属秘密文件,政府始终未予公布。是以除外交当局外,鲜有知悉其内容者。”而雷法章“在蒙时谨慎将事,归国则忠实报道。唯除书面报告政府,并口头备供咨询外,对外未发表任何谈话,或书面声明,借何机密。即如中央大学与中央政治大学,曾数次邀请,作公开讲演,均经婉谢。而奉最高当局面谕,预定在中央纪念之报告,亦未果行。”为什么如此?原因无他,老K要卸责,要骗中国人民,说外蒙古不是我要它独立的,乃是“公民投票”结果独立的。如今“公民投票”既是假的,则外蒙古独立失其依据。外蒙古不独立,老K就不能完成卖国的壮举了,所以只好一切遮盖。雷法章当然不也不敢吭气了。 

  “公民投票大特写 

  毛以亨《俄蒙回忆录》中说外蒙古“公民投票”,四十九万合格投票人,参加者有百分之九十八,一致赞成独立,这一真相,雷法章在《中外杂志》发表《故国河山话外蒙——民国三十四年库仑视察记》,有大特写如下: 

  外蒙古的公民投票,是一件法律的滑稽剧,不仅外蒙政府自己知道,我们知道,甚至于世界各国又哪有不知道的呢?我们的论断,决不是主观的偏见,是有具体的事实与理由为根据的。第一、投票是公开的记名签字方式,投票者要当着办理公民投票的事务人员的面签字,谁敢签名在反对栏之中?即令鼓起勇气这样做了,难道不怕事后遭受严重的清算?在这种只有一条路可走的情况之下,人民便失去了自由意志,这是“控制”了人民的真正愿望。假如改用了秘密的无记名方式,其结果一定要改观。第二、外蒙人民有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文盲,即以投票的四十八万多人估计,就有将近廿九万人是不识字的,已是投票人数中的多数。他们之中纵有坚定的意志要在反对栏中捺指印,但是不认识哪里是反对栏,只有听从事务人员的指示,在指定的一栏中捺指印。这些事务人员绝对不会尊重他们的意见,也绝对不会指示他们捺印在反对栏之中,结果他们是被欺骗着捺了一个违心指印而不能自觉。这是“强奸”了人民的真正愿望。假如改用别种易于辩识的方式,如赞成者用红票,反对者用蓝票,随人民的志愿去领用,则结果的差别一定很大。第三、人民如果反对独立,不敢公然表示,他却可以采取消极抵抗办法,拒绝前往投票。如果实际投票的人数不及应投票人数的半数,这个投票的结果当然无效。但是投票人的姓名,早已书写居投票簿上,并且编定了号数,全部投票人数早已有统计。来投票的人只给你一条“赞同”的路走,如果不来投票的则由事务人员在代你有赞同栏签上一个名字,轻而易举,毫无稽考,等于来一个缺席裁判,又有何不可?观乎投票人数的比例之高,这样情形的可能性,是不容漠视的。这是“伪造”了人民的真正愿望。假如不采取这种空白的公开记名签字方式,则投票人数比例很可能减少,所谓“伟大的行动”也者,可能就不够有“光荣的成就”了。外蒙政府偏偏非常聪明,实在也是非常惧怕,有些做贼心虚,惟恐投票结果发生意外的情势,妨碍了他们做苏俄附庸的机会,所以采用也上公开的记名签字方式。这种方式既有“控制”的作用作为基础,又有“强奸”机会可补损失,更有“伪造”的便利作为保障,最后才能完成自我陶醉的得意之作,揆其用心,也就实在可怜而可笑了。 

  “我们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我们” 

  回想有关外蒙古独立谈判之初,据蒋经国《风雨中的宁静》,曾有这样的回忆: 

  关于外蒙古的独立问题——实际上就是苏联吞并外蒙古的问题,他(斯大林)坚持决不退让;这就是谈判中的症结所在。谈判既没有结果,而当时我们内外的环境又非常险恶。这是父亲打电报给我们,不要我们正式同斯大林谈判;要我以个人资格去看斯大林,转告他为什么我们不能让外蒙古独立的道理。我遂以私人资格去见斯大林,斯大林问我: 

  “你们对外蒙古为什么坚持不让他‘独立’?”

  我说:“你应当理解,我们中国七年抗战,就是为了把失土收复回来,今天日本还没有赶走,东北台湾还没有收复,一切失地,都在敌人手中;反而把这样大一块土地割让出去,岂不失却了抗战的本意?我们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我们,会说我们‘出卖了国土’;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国民一定会起来反对政府,那我们就无法支持抗战;所以,我们不能同意外蒙古归并给俄国。” 

  我说完了之后,斯大林就接着说:“你这段话很有道理,我不是不知道。不过,你要晓得,今天并不是我要你来帮忙,而是你要我来帮忙;倘使你本国有力量,自己可以打败日本,我自然不会提出要求。今天,你没有这个力量,还要讲这些话,就等于废话!” 

  蒋经国这段话是很能道出国民党的立场的,国民党清楚知道中国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中国的“国民”一定会说国民党“出卖了国土”,正因为有这一清楚知道,所以国民党要一切遮盖,想用“先立密约”、“公民投票”种种的方式,来达到他们既卖国又脱罪的目的。但是,正如苏联独裁者所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国民党辛苦多年来的舟张为幻,最后还是落了个欲盖弥彰。连雷法章自己,在蒋介石死后,在信基督教走火入魔以后,都要小心翼翼地把内幕抖落出来,使我们恍然当时的一些真相。这真是“主耶稣”的“奇迹重现”了!(雷法章曾写《奇迹重现》一文,发表在《基督教论坛》。特此借喻一下。) 

  代结论 

  所有的文章都该有结论,这篇文章的结论,不必我来写了,我抄一段《蒋总统秘录》做为“代结论”: 

  尽管这个条约的缔结,并非出于中华民国之所以乐意,但是中国政府对它还是寄托了一线希望,就是说如果斯大林还能够在“道义”上尊重这个条约的话,则至少在亚洲地区能有二十年左右的和平保障。

  谁知道,斯大林就在签署条约的同时,却已表现出毫不顾惜地毁弃这个条约的背信行为。

  在八月九日拂晓展开攻击行动的苏军,迅速将日军压制;仅仅在两个星期之内,差不多已经占领了整个的东北地区。苏联凭借了他的实力,造成了正中下怀的“既成事实”。

  在苏军出动进入东北地区作战的那一天,中华民国以蒋主席名义对斯大林发出佩慰的电报,电文如下: 

  贵国对日本宣战,使全体中国人民奋起……贵国的英勇部队在阁下的领导之下,清除暴虐纳粹势力,攻下柏林,带给欧洲和平。这一次贵国趁战胜余威,基于促进世界全面和平的观点,对世界的侵略者宣战……本人相信由于贵国压倒性的力量加入,日本的抵抗必会迅速崩溃。 

  当然,电文的内容,只不过是“外交辞令”;而在内心,则由于从《雅尔塔密约》到《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交涉原委,未来的不安,是难以拂拭掉的。 

  中国的存亡,外蒙同胞的祸福,乃至东方民族的盛衰强弱,都落在我一个人身上,不得不满怀戒惧! 

  这是蒋主席在九日夜晚的日记中,预感到将来的危机,而留下的一段文字。

  一如预感,“世界全面和平”并没有来临! 

   一九八五年三月六日 

蒋介石的蒙古症——从断送到保送 

作者:李敖 

??国民党的牛皮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不要脸的牛皮学。例如它吹牛说抗战胜利收回了台湾,但它却不说它丢了外蒙古。台湾在中国东南,面积一万三千平方英里;外蒙古在中国正北,面积五十八万平方英里,比台湾大四十四倍。吹牛只吹东南不吹正北、只吹一万三千不吹五十八万,这算什么英雄? 

??◆断送外蒙古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国民党和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条约中大卖其国,同意外蒙古独立,为的换取苏联对国民党政权的支持。可是签约后,事实上换得的却是苏联全盘的违约背信,换得的却是苏联军队在在东北强奸、轮奸中国女人,换得的却是八十亿美金的劫掠与失!…… 

??国民党这一上当事件,第一负责人当然是蒋介石自己。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三日,蒋介石石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对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有过这样的秘密谈话: 

??……战后情势的发展,竟不出我们预想之外。我们中央处于这样的内忧外患交相煎迫,而国内社会、经济、在长期抗战之后,更是百孔千疮,随时可以发生危险的局势;在这种局势之下,自然要求一时之安定,以从事复员建设。当时我个人的决策,就是要求战后确保胜利战果,奠定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基础,必须求得二十年休养生息,和平建设;只要能够争取这一个建设机会,那就是任何牺牲,亦是值得的。于是我们政府对俄帝,乃决定忍辱谈判,不惜承认外蒙独立,做此最大牺牲,来忍痛签订和约和附件。无如墨迹未干,竟被俄帝一手毁弃,这是万万所不料的。我亦永不相信,这样一个中国,就会被俄帝囫囵的永远吞下去;而且我深信,只要我们中华民国今后能够自立自强,统一独立的时候,那我们固有的领土外蒙古,必会归还到其祖国怀抱里来。这是我对外蒙古问题最后解决的信心,是始终一贯,而没有动摇过的。至于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是我个人仍愿负其全责。当时我决心的根据有三点: 

??第一、我对于民族平等、自由的思想,向来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其民族有独立自主的能力,我们应该予以独立自主的;第二、外蒙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自民国十年设立以来,事实上为俄帝所控制,我们政府对于外蒙领土,实已名存实亡了;第三、只要我们国家能够自立自强起来,外蒙这些民族,终久必会归到其祖国怀抱里来的,与其此时为虚名而蹈实祸,不如忍痛割弃一时,而换得国家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机会。那是值得的;因为割弃外蒙寒冻不毛之地,不是我们建国的致命伤,如果我们因为保存这一个外蒙的虚名,而使内外更加不安,则国家更无各平建设之望了。 

??我主张放弃外蒙的的决心,实基于此。这在现在看起来,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决非谋国之道;但我在当时,对外蒙问题惟有如此决策,或有确保战果,争取建国的机会。这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所以我不能不向大会报告的。 

??这段话里行间,蒋介石明确的归属了责任所在。他说签约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负其全责”。他在签约七年后,自己承认当年签约放弃外蒙古,“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决非谋国之道”。在这《对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开始,蒋介石就表示他“对总理,对革命,对国家和人民应该引咎自责”。可见这段秘密谈话,开宗明义,就在承认国民党“谋国之道”的错误。这一承认,因为出自蒋介石本人之口,最值得我们的重视。 

??◆“为顾虑美国关系,迟未采取行动” 

??国民党上当四年后,自己流亡到台湾。到了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美国艾森豪威尔总统对国会正式否认雅尔塔秘密协定的存在,国民党文学待从之臣邵毓麟,当天上午即请见蒋介石。他对蒋介石说:“我国在联合国大会所提‘控苏案’,大会仅决议苏俄并未遵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未予惩处。实则苏俄利用雅尔塔美俄英秘密协定,既逼我签订中苏条约,又凭此约,占领东北,协助中共,使我大陆沦陷,过去我为顾虑美国关系,迟未采取行动,如今美国总统既经公开否认雅尔塔密约,我实应立刻废除《中苏友好同盟协定》,昭告国内外人士。”蒋介石听了,连声说:“很对,很对,就请你立刻去告王秘书长办理。”于是邵毓麟立刻到了王世杰的办公室,说明“奉谕”经过,王世杰一面说:“没有想到,没有想到,”一面电邀外交部长叶公超立刻前来会谈。就这样,在当天下午,由国民党外交部发表声明,正式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奇怪的是,既然苏联早就违约背信了,国民党为什么不早点废约呢?为什么拖到八年后才废约呢?这一颟顸行径,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国民党外交部在《宣布与苏联断绝邦交声明》里,透露了答案: 

??中国政府于一九四五年不惜重大牺牲而缔结中苏条约,原冀远东和平及安全得藉此奠一基础,因之虽苏联屡次违反该约,但中国政府仍一向恪守其由此约产生之一切义务。……??这种作风,岂不是太贱了吗?事实上,明明是苏联签约起就违约背信,国民党外交部却从来不昭告世界,直到被苏联耍得七荤八素之后,才在一九四九年在联合国提出控苏案。其实控苏的理由,早在四年前——一九四五年——早已成立;废约的理由,也早在四年前——一九四五年——就已成立,但是为什么要那么晚、那么迟才表态呢?这种颟顸,古往今来的执政党中,又有谁干得出来呢? 

??保送外蒙古 

??国民党一九五三年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固对外蒙古独立等既成事实,不能移动分毫,但是,国民党敢在上当后八年,顺着美国人眼色废除此约,也算稍舒窘局,趁此大宣传特宣传,在手淫台湾时意淫大陆,兼及外蒙古,自然也是一件快事。 

??不料,好景不长,又过了八年,外蒙古独立之未足,竟要加入联合国了。国民党大吃一惊!因为这时国民党在联合国安理会有否决权在手,外蒙古入会而不否决,即无异承认是常任理事国,有一票否决权在手,如果见外蒙入会而不否决,即无异于承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根本没废;若予否决,则苏联必然也否决非洲许多小国入会,国民党是禁不住非洲小国和美国的迁怒的。于是,国民党放水了!对外蒙古入会问题,它不敢使用否决权了!蒋介石在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二、十四、十六日主持国民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及中央评议委员第六次会议,发表《贯彻本党的时代使命和革命任务——动员、革新、战斗》,秘密的说:

??蒙古是中华民国的领土,而伪蒙在目前则只是俄帝的附庸;其加入联合国,当然是我们所要坚决反对的。为着这个问题,我们对美国和其它有关友邦,曾多方接触,严正表示我们的立场。最后由于美国肯尼迪总统向我们诚挚表示:“中华民国必要是准备退出联合国。但美国却无法准备退出联合国。”如其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自然直接是是联合国的解体(真的吗?——笔者存疑),间接是美国对自由世界领导声的坠落;我们为阻止俄共最近挟匪入会,为着防止俄共对自由阵线的渗透分化,特别是为着尊重中美共同反共的长远利益,乃不得不勉循盟邦之请,在坚持反对外蒙入会的立场之下,忍痛避免使用否决权。就整个世界战役来说,在防阻匪伪入会的间接目的上,我们可以算是换取了一次迂回战的胜利;但在防阻伪蒙入会的直接目的上,无可讳言,乃是我们的一次严重的失败和耻辱!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所发生的影响并不太大,但是对国内民心士气的影响,则是相当沉重的,不过我要告诉大家,徒然愤激痛恨,那又有什么用处呢?只要我们一旦收复了大陆失土,我们就不怕没有拯救外蒙人民的机会,不怕不能贯彻自由正义的主张。现在我们一切忍辱负重,就者是在光复大陆这一总目标上“坚忍图成”的作为,“将飞者翼伏,将奋者足局”,今日之伏翼局局,乃就是为明日奋飞致远,作一地步。我们在收复大陆以后,自当积极的进一步使蒙古周胞,确实获得自由的权利,实现其真正的意愿。这乃是今天我们在这一挫败之余,一个沉痛庄严的检讨和信誓。 

??这段话字里行间,蒋介石又明确的归属了责任所在。他说他“避免使用了否决权”,是“不得不勉循盟邦之请”,因而不得不又来一次“严重的失败和耻辱”。他说他“避免使用否决权”、“对国内民心士气的影响,则是相当沉重的。”——国民党查禁我们的书,理由都是说影响民心士气的是我们,这回总算夫子自道了! 

??国民党几十年来,一路把持政权,我们小百姓自然不懂“谋国之道”。但是,看到懂“谋国之道”的国民党“忍辱谈判”,断送外蒙古于先;又看到“不得不遵循盟邦之请”,保送外蒙古于后,我们真的领教了,也服了。——国民党“谋国”谋了四十年后,最后竟然是一挫再败,要靠“一旦收复了大陆失土”的远期支票来解决蒙古问题,这一“谋国之道”,可真是“蒙古症”的“谋国之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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