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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与中华民国关系史(1911-2006


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朝统治的逐渐瓦解,在沙皇俄国驻库伦(现乌兰巴托)领事的策动下,外蒙古活佛八世哲布尊丹巴在库伦宣布独立,建立“大蒙古国”政府。随后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此独立未被当时的清朝政府和后继的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1913年沙俄当局迫使袁世凯执政的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声明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外蒙古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军队,不得移民。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外蒙古恰克图签定《恰克图协定》,将此声明具体化。据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袁世凯册封八世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独立运动人士。外蒙古实行自治,但实际上为沙俄所控制。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之后的苏联政府在1917年和1919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事实上继续支持外蒙古独立。苏联在1919年7月25日发表对蒙古声明,称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要求与之建立外交关系。1919年8月,蒙古三盟(车盟、图盟、汉臣)王公联名密呈库伦镇抚使陈毅,自愿取消自治,恢复旧制。

1919年11月7日,由于远东的沙俄残余势力(白俄)与苏联均忙于苏联国内战争而无暇顾及对外蒙古的援助,库伦当局求助于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政府首脑段祺瑞,徐世昌派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乌兰巴托,挟持“内阁理”巴德玛·多尔济,软禁哲布曾丹巴活佛,并召陈毅回京,全面否定《六十三条》。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蒙古全境归还中国。南方革命政府孙中山致电庆贺。11月22日以《中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复旧制。同时取消《中俄声明》和《恰克图协定》,北京政府在库伦设立“中华民国西北筹边使公署”,由徐树铮部在外蒙古驻防。此举使中国失去了外蒙古上层王公的人心,为后来蒙古的分离埋下了祸根。

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

1919年牧民出身的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寻求共产国际的帮助建立独立的蒙古国。1920年在列宁的帮助下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组建了蒙古的共产党,即蒙古人民党。

1920年7月9日,段琪瑞下台,徐树铮遭通缉,逃入外国使馆。库仑仅留守部份兵力。1921年2月11日,苏联国内战争期间,白俄恩琴的军队在日本关东军的支持下攻入库伦。中国驻军撤离库伦,一部分返回内地,一部分转移到买卖城,准备再战。外蒙古的活佛、王公们再次宣布独立。蒙古人民党军队在苏联红军的支援下7月开入库伦,然后进攻买卖城,中国驻军战败后彻底撤出外蒙古。蒙古人民党邀刚在苏联国内战争中取胜的苏联红军入蒙作战,赶走恩琴的军队。1921年7月10日,外蒙古建立亲苏的君主立宪政府。11月25日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权”,并与苏联在1922年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北洋军阀各派系,如段祺瑞、张作霖、曹锟、吴佩孚等因忙于彼此之间的战争,无可奈何。作为一种外交形式,北京徐世昌政府发布了一份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在苏联第三国际以及蒙古人民党的支持与行动下,外蒙古政府1924年11月26日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库伦,改城名为乌兰巴托,,以1911年作独立纪元,允许苏联驻军。但中国及英、美等当时主要国家政府皆未承认。1924年苏联签订的《中苏协定》承认外蒙是中国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抗战期间

由于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处于内外交困的处境中,从北伐、中原大战、剿共,到1931年九一八事件和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无力处理外蒙古问题,外蒙古逐渐从事实上脱离了中国,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其间1928年蒋介石主持的国军在外蒙东部边界与苏军发生了小规模战斗,之后再没有进入蒙古。直到1992年苏联解体后,苏俄军队才彻底从蒙古国撤走。与此同时,在乔巴山等人的领导下,蒙古人民共和国实行了斯大林式的统治。

1939年,苏、蒙联军与日本、满洲国的军队因蒙满边境问题爆发诺门罕战役,之后因欧洲战事而停战。1941年4月13日,苏联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对此中华民国政府外长王世杰郑重声明“《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国民党政府驻苏大使邵力子曾说:我在1943年春间,曾提出有关中苏邦交的建议……关于中苏之间的许多应解决的问题,我所建议的几乎多与中苏友好协定所包含的相类似。因为那时我认为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合理的解决,尤其是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和中山先生建国大纲所定扶助弱小民族使之自治自决的精神,完全符合。(据新华社1949年8月15日电)

雅尔塔协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同盟国为争取苏联对日本宣战,美、英两国在未通知中国以及其他盟国之下,于1945年2月11日与苏联签定涉及外蒙古以及中国主权的《雅尔塔协定》(又称“雅尔塔密约”)。其中要求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以及英、美政府必须给予承认。8月8日在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后,苏联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蒙古集结后进攻中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

为继续取得同盟国对中国战区的支持,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华民国政府同意雅尔塔协定相关内容。宋子文、王世杰等在中华民国政府总统蒋介石的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将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10月20日公民投票结果,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详情见下。

然而雷法章事后对这次投票的评介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中华民国政府曾于1947年8月27日于联合国安理会开会时表示质疑此投票之公正性。中华民国代表蒋廷黻发言称:“吾人认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过份简单的历史,当适当时机来临后,我国政府有从事进一步观察之权利。”

1953年经国共内战败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总统蒋介石根据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而废除《中苏友好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蒋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仍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状告苏联,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并通过联合国大会505号决议谴责苏联。

蒙古加入联合国

1946年8月6日,国民政府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徐淑希发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声明:“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国民政府迁台之后不承认外蒙古独立。1955年,中华民国否决蒙古加入联合国,认为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联合国尚有待讨论。

1961年,苏联集团和非洲集团达成一揽子协议:苏联集团支持非洲的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而非洲集团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中华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可以阻止蒙古入联合国。但美国肯尼迪政府担心如此会导致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受阻,激怒非洲国家,导致他们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于是施压给蒋介石政府不得否决蒙古入联合国。几经外交上的交涉,最终蒋介石同意不否决蒙古入联合国,而美国也不可以投同意票。作为回报,肯尼迪公开声明美国坚决支持中华民国政府;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成为“重要问题”,即要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通过;且肯尼迪承诺如果任何时候美国的否决将有效地防止中共进入联合国,美国将使用否决权。

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蒙古入会案。中华民国未参加投票。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630号决议案,接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未参加表决。12月1日,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提出议案:任何涉及中国代表权变更问题的议案都是“重要问题案”。10月15日此案以61票赞成,37票反对,7票弃权,被通过为联大第1668号决议案。

现实的承认

  中华民国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曾经定义“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等。因为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到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正式决议,不得变更之,而且又有提到蒙古,所以就有认为宪法的名义疆域仍然包括外蒙古及唐努乌梁海的主张。2002年1月30日,中华民国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及第五十六条条文”,将蒙古排除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已经排除外蒙古的适用性,所以现在定义的“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目前中华民国与蒙古国在双方的首都(台北与乌兰巴托)互设代表处。

2002年,台湾地区宣布不再发行官方版的《中华民国版图》,民间如何绘制台湾地区地图行政当局将不予干预。这其实是为台独分子胡乱绘制所谓《中华民国地图》(含台湾澎湖金门马祖)提供便利,也是企图在台湾民众大脑中逐步沫去版图中的大陆地区、外蒙古及唐努乌梁海地区印象。用心极其险恶!

2004年陈水扁再次窃取台湾当局领导人职位后,以“行政院”部委精简合并为借口,裁撤了象征蒙古和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单位--“蒙藏委员会”,使台湾地区象征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最后图腾也彻底消失了!

  2004年行政院通过了废除“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决议。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国统治权所及地区,因此该法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堃表示,“蒙古国是一主权国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行政院为因应实际需要,解除我国与蒙古间的交流障碍,已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将外蒙古排除于两岸条例施行区域,决定与蒙古交流事务均依照外国人之规定办理,务实推动双方各项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实质关系。”

  2006年1月,行政院该决议送立法院表决三读通过,由总统签署总统令正式废止“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关于此举是否违反宪法,游锡堃的解释是,“我国在制定宪法前,国民政府已经正式承认蒙古国的存在,甚至当蒙古国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国民政府也投票赞成,因此从历史来看,我们没有违背现实的必要,而且民国三十六年内政部所编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也没有将蒙古列为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因此承认蒙古国符合现况亦不涉及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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